从云南“大熊猫猎杀案”看各国动物保护法

来源: 熊猫频道 时间:2015年05月13日 18:09 字号: A A+

担心受怕的大熊猫

  今天中午,央视新闻官方微博援引的一条消息如一道惊雷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警方近期破获云南一起猎杀大熊猫案,现已抓获10名嫌疑人。这起案件发生于去年12月4日,被猎杀的是雌性成年大熊猫,猎杀大熊猫的王某两兄弟和收购大熊猫肉的吴某已被批捕。

  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数量非常稀少,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显示,我国现存野生大熊猫数量仅为1864只。另外,大熊猫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旗舰物种和伞物种,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保护大熊猫的同时就保护了大熊猫栖息地的各种珍稀动植物。

  根据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在世界其他国家,有哪些关于保护珍稀动物的法律条款呢?

  尼泊尔人崇敬黄牛,视黄牛为圣物。早在1960年,尼泊尔政府就正式制定出专门保护黄牛的条例。若伤害黄牛,即便是因意外事故也会被拘留、罚款甚至监禁。若致黄牛死亡者,要坐牢7年以上。黄牛在大街上溜达或者睡觉人们都不能驱赶,车辆行人必须绕道而行。

  骆马是秘鲁国兽,由于长期以来生活环境恶化,骆马死亡严重,面临绝种的危险。为了引起人们重视,1966年,秘鲁政府颁布了有关保护骆马的法令。1979年秘鲁政府又制定了让流落在南方草原地带的骆马重返安第斯山的计划。

  美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捕捉鸟类要判刑。美国警方曾在14个州逮捕了31个非法捕捉和出售猫头鹰的人,分别处5年有期徒刑或罚款2万美元。

  在捷克,打死益鸟要罚款。如打死一只天鹅罚款1800克朗,打死一只山鹰罚款3万克朗,情节严重者甚至受到剥夺人身自由的制裁。

  不仅保护珍稀动物有法律支持,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德国《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弃犬者需缴约折合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德国法律赋予警察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责。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 运输法案等。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在英国,养动物的人要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遭到他人起诉。处罚包括:罚款或送进监狱;没收其所养动物送到政府或动物保护组织办的护养区;虐待动物的人一段时间或终生被禁止养任何动物;即使是主人不慎造成自己的宠物走失,也要缴纳25英镑罚款。

  日本上世纪初曾出台《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1999年又进行了修改。该法律在基本原则中阐明了制定法律的目的:“所有人要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 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法律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以印度为例,20世纪初印度约有4000多只老虎,由于乱捕滥杀,到1972年老虎数量减少到不足2000只。为保护老虎,印度政府通过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猎杀老虎,两三年后老虎数量就开始回升。

  国家林业局动植物保护司司长张希武曾表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经多年未修订,已经适应不了现在的动物保护形势,今年国家林业局也将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法工作。

  依靠道德的自发约束对于大熊猫的保护收效难以判断,而法律才是最为有效的手段。(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作者:熊猫频道编辑 李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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